一文看懂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9-04-29 15:06:45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就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如何区分。
 
一、定义区分
 
何谓小规模纳税人?
 
何谓一般纳税人?
 
何谓个体户?
 
很多人还真无法完整说出这三者的定义和范围区分。个体户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我们简单做个区分:
 
 
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18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
 
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
 
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5大区别?
 
1、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原则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特定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2、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简易计税的除外),目前增值税税率包括16%、10%、6%,0。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包括5%、3%。
 
 
3、纳税申报期不同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月为纳税期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
 
 
4、增值税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提供税务筹划服务。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除部分特定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外,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三者可否互转?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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