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关键词,帮助企业用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布时间:2019-05-20 11:24:13

1、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是什么?   
 
关键词:“335”
 
除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这个条件外,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可以概括为“335”,即企业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查账征收企业还是核定征收企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关键词:超额累进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A公司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B公司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此时,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90×25%×20%=4.5(万元),B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25% +(280-100)×50%]×20%=23(万元)。
 
3、汇算清缴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关键词:全年季度平均值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汇算清缴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C公司2019年4个季度从业人数的季初值和季末值如下表所示:
 
C公司从业人数的各季度平均值分别为:第1季度平均值=(120+200)÷2=160,第2季度平均值=(400+500)÷2=450,第3季度平均值=(350+200)÷2=275,第4季度平均值=(220+210)÷2=215。
 
由此,C公司全年季度平均值=(160+450+275+215)÷4=275。
 
资产总额指标的计算与此相同,企业可以参照上述过程进行计算。
 
4、预缴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关键词: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
 
从2019年开始,小型微利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比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
 
以上述C公司为例,其在预缴第1、2、3和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计算过程如下:
 
截至第1季度的季度平均值=160,截至第2季度的季度平均值=(160+450)÷2=305,截至第3季度的季度平均值=(160+450+275)÷3=295,截至第4季度的季度平均值=(160+450+275+215)÷4=275。
 
资产总额指标的计算与此相同,企业可以参照上述过程进行计算。
 
5、享受优惠需要自行判断和计算吗?  
 
关键词:三个自动
 
为减轻企业计算和填报负担,金税三期系统和电子税务局系统已经实现了“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功能。
 
自动识别指系统将根据企业申报信息,自动识别其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自动计算指系统将根据一定的计算规则,自动计算出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免税额;自动成表指系统将根据企业的填报、识别、计算情况,自动填写相关申报表。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完全不用自行计算各项指标并进行判断,征管系统将帮助企业自动完成条件识别、税额计算和填报全过程,既便捷,又准确。
 
6、“按季度填报信息”如何填报?
 
关键词:申报所属期间所在季度
 
“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了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标,填报情况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是否准确。对于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需要填写本企业本次纳税申报所属期间所在季度的相关信息。
 
以C公司为例,从业人数填写规则如下:
资产总额指标的填写与此相同,企业可以参照上述过程进行填写。对于其他项目,填写要求没有变化,企业按照之前的填写规则填写即可。对于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只需要根据税务机关告知的情况,在“小型微利企业”项目中选择“是”或者“否”即可。
 
7、享受优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关键词:“无”
 
自2018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全面取消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只要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时,除了完成法定的纳税申报外,无须进行任何其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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